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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科等服务项目收费将有所调升

文/图 金羊网记者 黄珏

3月23日,记者从珠海市卫计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了《珠海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于5月1日起实施。涉及调整的890项医疗服务项目中,调降部分主要为检验费用与药耗占比;调升部分主要为医务人员服务价格。

调整后结构更合理

有数据显示,去年珠海15家公立医院医疗收入中,体现出医务人员技术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收入偏少,仅占总服务额的29.5%,而大型设备检查、化验收入偏高,占据七成。珠海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说明服务项目收费结构失衡,比价关系不合理。经专业测算之后发现,2016年的医疗收入可腾出不少空间,如药耗可减少5808万元,检查化验可减少3955万元,总共可腾出9763.8万元,用于调升医疗技术类项目。

因此该方案提出,根据“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院健康运行”的原则,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增减持平的要求,通过调降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和医院药耗占比,合理调升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形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动态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构建符合医疗卫生特点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

儿科等项目将调升

从具体调整内容来看,全市公立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耗材继续实施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零差率政策调整的诊金(含挂号费)和医疗服务价格继续沿用。加快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市级带量采购和统一配送改革,降低虚高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控制药耗占比。降低的药耗占比作为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空间。

调降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调升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含量、医疗风险、医疗水平的项目价格。对综合医疗服务类、临床诊疗类、医技诊疗类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4大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的890项进行调整。

其中,对6岁(含)以下儿童的临床诊疗类的项目实行30%的加收政策。珠海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一般人群,相同疾病的儿科诊治难度大,加之儿科医生工作负荷高、风险大,近年儿科医生流失严重,因此,对儿科项目特别进行了测算,除调升儿科特有项目外,还落实了广东省6岁以下儿童相关医疗项目加收30%的政策。

患者负担并不增加

方案对各类医疗服务项目有升有降,相关卫计部门负责人分析,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但儿科、新生儿、肿瘤科、ICU等患者的均次费用中个人负担费用将会增长,幅度在0.7%-7.8%的可承受范围。

另悉,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珠海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三级医院普通病房住院床位费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提高至47元/日。公立医院要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医保与价格政策的衔接和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跟踪关注改革后医药费用变化和医院运行情况,根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变化、人均费用负担情况、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财政投入保障情况等因素,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


来源: 金羊网

Tags:珠海 海公 公立 立医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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