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记者黄盛)沪深交易所在27日发布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完善股票交易制度,提升定价效率,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沪深交易所近日起草了《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调整后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并就有关安排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即当日交易价格相较前一日收盘价的最大涨幅比例或跌幅比例,是一项重要的交易机制。目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与主板其他股票不一致。从市场运行实践看,主板风险警示股票5%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股票定价效率。借鉴科创板改革经验,统一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与主板其他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来看,本次调整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二是同步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异常波动的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三是要求会员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提示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为保证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调整工作平稳落地,沪深交易所对其他相关制度安排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从5%调整至10%后,异常波动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标准中,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阈值将从±12%调整为±20%,与主板普通股票一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其他交易制度没有变化,如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应签署风险揭示书、单只风险警示股票当日累计买入数量不超过50万股等要求保持不变。

上交所表示,将严密监控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情况,加强异常交易监管和交易行为核查,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贯彻落实“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要求,持续完善基础交易制度,不断强化交易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Tags:主板 风险 警示 股票 票价 价格 涨跌 涨跌幅限制 跌幅 限制 比例 调整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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