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3月21日,珠海市卫计局发布《珠海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就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内容征求意见,《方案》计划于5月1日起实施。涉及调整的890项医疗服务项目中,调降部分主要为检验费用与药耗占比;调升部分主要为医务人员服务价格。
《方案》提出要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拟调降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和医院药耗占比,合理调升诊疗、手术、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调整范围主要为综合医疗服务类、临床诊疗类、医技诊疗类和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等4大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调整的内容还包括,药品(中药饮片除外)耗材继续实施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市级带量采购和统一配送改革,降低虚高价格;严格控制药耗占比,降低的药耗占比作为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空间。
医保方面,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将纳入珠海市医保报销范围。若参保人在三级医院普通病房住院,其床位费的医保基金支付标准提高至47元/日。
此外,价格调整后,6岁(含)以下儿童的临床诊疗类的项目将实行30%的加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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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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