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4月14日电  (记者尚嵘峥)为进一步保障农村群众健康福祉,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6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办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若干措施》,提出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连续的健康管理、建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等5方面共21项任务,以及强化财政、职称、薪酬等6项保障措施。

  在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方面,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提质行动,在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升级影像和医学检验设备。

  针对实施连续的健康管理,要求建立县域转诊会诊服务中心,协调相应医疗机构,为评估后确有需要的患者提供预约挂号、检查检验等便捷服务。

  强化对乡镇医生的职称、薪酬等保障,要求提升乡镇卫生院中、高级职称比例,将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范畴;把医疗服务收支结余的60%—80%用于绩效工资发放,将不低于70%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于家庭医生团队人员薪酬。

  《 人民日报 》( 2026年04月15日 13 版)

Tags:新疆 加强 乡村 医疗 医疗卫生 卫生 服务 服务体系 体系 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本类热门
本类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08-2018 © 珠海生活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560388882  客服QQ:2319408468 电子邮箱:23194084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