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珠海检验检疫局九洲办事处旅检科工作人员在一名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了24包腊肠,重达14.4公斤。

  据了解,该名旅客在香港购买腊肠,准备用来新年馈赠亲友,由于其携带肉制品入境时既未主动申报,又不能提供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已对该名旅客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批腊肠作退运处理。

  年关将近,出入境旅客数有所增加,携带的各种年货也是品种繁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列入名录及经检疫不合格的携带物、邮寄物,检验检疫机构可依法予以销毁或退回处理,并可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携带年货需守法,注意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进境动植物检疫规定,避免因携带禁止入境物品而遭受损失。

  珠海口岸记者 赵宇青

  通讯员 何辉 杨冰清 文/图

来源: 珠海特区报社

Tags:旅客 客在 在香 香港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本类热门
本类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08-2018 © 珠海生活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560388882  客服QQ:2319408468 电子邮箱:23194084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