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5月15日电 (宁玉瑛、朴馨语)5月14日,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发布“关于荔湾圣士提芬书院非法办学和招生的通报”。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截图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截图

通报称,近期荔湾区教育局依法对位于荔湾区省实路3号的荔湾圣士提芬书院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书院在办学及招生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现予通报:

1.无证办学

自成立至核查时,荔湾圣士提芬书院一直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属非法办学行为。

2.品牌滥用

通过校服标识、场地历史关联等方式,暗示与广东实验中学存在传承关联,涉嫌虚假宣传误导公众。

3.规避监管

在合作协议终止后,借原合作项目在读学生过渡期,变相扩大办学规模并增设课程,蓄意逃避审批监管。

通报表明,荔湾圣士提芬书院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部门相关规定,严重损害教育公平与社会公信力,荔湾区教育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下一步,荔湾区教育局将持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及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教育生态。

Tags:非法 法办 办学 招生 荔湾 书院 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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