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及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7月12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规定》要求,相关广告主体在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不得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不得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

  图片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

(杨曦)

Tags:金银 金银箔 银箔 不可 可食用 食用 四部 部门 门联 联合 合发 发文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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