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刘璐 北京报道

  11月23日,国务院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现有实践探索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力求精准施策,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五个方面,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

  在规划管控方面,主要从规划引导、支持合理用地、优化空间布局等方面支持社会资本参与。

  在产权激励方面,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赋予生态保护修复主体一定的权利。一是使用权,《意见》规定了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旅游、康养、体育,包括农业设施的产业开发。二是优先权,对社会资本投入并完成修复的国有建设用地,如果用于经营性用地建设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该生态保护修复的主体在公开竞争中具有优先权。三是转让权,社会资本投资修复并依法获得的土地、海域的使用权等相关权益,在完成修复任务后,可依法依规流转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同时,《意见》还明确提出,释放产权关联的权益,这些产权关联权益同样具有比较高的含金量。

  在资源利用方面,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工程设计,对于合理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还有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如果还有剩余,允许进入市场交易,并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的合理收益。

  在财税支持方面,《意见》要求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修复,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入建设的公益林,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纳入公益林区划的,可同等享受相关政府补助政策。

  在金融扶持方面,《意见》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按市场化原则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还有推动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加大对生态保护修复投资力度等具体政策措施。

Tags:北京 专报 自然 自然资源 资源 可取 社会 社会资本 资本 参与 生态 保护 修复 取得 一定 份 
作者:佚名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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