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云南西双版纳。14日晚,有游客爆料,在星光夜市景区用手机拍照时,遭工作人员收费驱赶。画面中,一女子手持二维码,称不交钱就离开。对此,告庄西双景景区工作人员表示,视频里的区域承包给了游船合作方,他们有经营权。他们可以自行管理,属于游船方的个体行为。今后,会对游船承包方加强管理,做到明码标价。

游客西双版纳夜市拍照遭收费驱赶 属于游船方的个体行为

Tags:属于 游客 西双版纳 夜市 拍照 收费 驱赶 游船 方的 个体 行为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本类热门
本类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08-2018 © 珠海生活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560388882  客服QQ:2319408468 电子邮箱:23194084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