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释结果的上诉案件,香港终审法院本月1日开庭审理并听取双方陈词后,于9日上午宣读判词,5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决律政司上诉得直,黎智英保释被撤销,须即时还押。

香港终院撤销黎智英保释 黎智英狱中过年

案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非常任法院陈兆愷、司徒敬5人审理。

多案缠身的乱港头目黎智英,早前因涉嫌欺诈及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落案起诉。他于2020年12月23日就两案一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并获批准,律政司随即就此结果上诉至终审法院;12月31日,终审法院批出律政司的上诉许可,黎智英同日还押。

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指出,本案涉及香港国安法,关系到重要的公众利益,考虑保释申请时必须先理解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国安法第42条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否则不得批准保释。

律政司又强调,在涉及国安法的案件中,被告的保释条件不应作为考虑是否准予保释的因素。

Tags:香港 撤销 保释 狱中 过年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本类热门
本类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08-2018 © 珠海生活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560388882  客服QQ:2319408468 电子邮箱:23194084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