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上海首例以高空抛物罪入刑案件9日宣判。今年2月10日,上海市民蒋女士被高空抛下的物体砸伤,随后警方抓获抛物男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於某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於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预交钱款用于赔偿,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於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近日多地多起高空抛物案宣判,值得注意的是高空抛物没伤人仍可能获刑。让我们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上海一男子高空抛垃圾袋获刑8个月 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Tags:罚金 上海 一男 男子 高空 垃圾 垃圾袋 个月 金人 人民 人民币 五千 五千元 千元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本类热门
本类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08-2018 © 珠海生活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560388882  客服QQ:2319408468 电子邮箱:23194084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