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55岁的彭女士上火车后强行霸占他人位置,当她被要求出示火车票时,还理直气壮称,“你没有权利看我的车票,那边有位置你也可以坐。”火车工作人员多次劝阻彭女士让座,可她十分固执,就是不动地方。后来铁路民警将彭女士送往派出所,之后彭女士因扰乱公共交通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事发当天,楚先生和妻子乘车去武昌,上车后发现自己的座位上有位中年女子,出于礼貌,楚先生把自己的火车票展示给女子看,并希望她拿出自己的车票核对一下。 女子态度非常嚣张,“你没有权利看我的车票,那边有座位你也可以坐。”楚先生多次劝说彭女士离开,可对方非常固执,最后楚先生只能寻求工作人员的帮忙。工作人员到来后开始调解,可不管大家说什么女子都不让座,工作人员也很无奈,只能把事情告诉列车长和乘警。 乘警和列车长立刻来到4号车厢,对女子进行劝说,“列车上座位都是对号入座的,你的座位是14B,你现在坐的位置是14D,请把位置让给人家。” 旁边的旅客都很关心此事,车厢内秩序非常混乱,彭女士对此毫不在意,“我就坐在这里,我就不动,你去把我弄到派出所里去。”见彭女士不听劝告,乘警又将此事上报给指挥室和火车站派出所。 4月3日下午5点多,火车一到站,彭女士就被带往派出所调查,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彭女士对自己霸占他人座位的事情供认不讳。彭女士表示,她也不是存心霸占楚先生座位,因为楚先生一过来就要看她的车票,这个行为让她感到很不爽,所以她才不离开座位。 对此事件,有网友表示,扰乱公共秩序就是个人素质的问题,不要把责任推到其他人身上;还有网友表示,这个处罚对女子来说太轻了,应该重罚她,给她一个教训,让她再也不敢随意霸占他人座位;还有网友认为,火车的乘警和工作人员非常负责,没有将此事不了了之。 在公共场合时,大家都应该遵守秩序,互相理解,可总有这样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令他人困扰的事情。2018年9月,开往成都的一班火车上,一位60岁左右的大妈霸占了男子小张的座位,小张多次提醒,大妈口头答应,可就是不动地方。 旁边的曾女士见状,也过来劝阻大妈,谁知大妈突然激动,大声辱骂曾女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曾女士非常生气,反击了几句,这时大妈立刻起身过来,拉扯着曾女士的头发并将其脸部抓伤,列车员知道后赶紧过来拦架,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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