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潘从武通讯员闫星宇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该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余万元。

据了解,乌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统筹协调作用。各业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排查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提高救助质效,乌市检察院以召开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司法救助案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阴影,重拾信心。

为确保司法救助资金发放到位、使用合理,真正为被救助人纾困解难,乌市检察院严格按照《新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及跟踪回访工作办法》,开展回访工作,对2020年实际救助的13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了解申请人的家庭生活及就业就学等情况,并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建立“一案一档”,确保司法救助精准有效。

Tags:检察 发放 万元 司法 救助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本类热门
本类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08-2018 © 珠海生活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560388882  客服QQ:2319408468 电子邮箱:23194084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