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玉璟 为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增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西藏未成年犯管教所率先在全区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跨区域统一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根据5家单位印发的《关于确定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林周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当雄县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统一集中管辖工作暂行办法》,指定由达孜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林周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当雄县管辖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达孜区人民检察院统一集中办理堆龙德庆区、达孜区、林周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尼木县、当雄县管辖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法》还明确了试点集中管辖的案件类型及移送方式。

据了解,拉萨检察机关将全面推开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做好与内设职能部门的工作交接,持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商协作,总结经验、提升成果,切实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Tags:拉萨 检察 试点 跨区 管辖 两类 案件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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