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杨丽彦

“红包有风险,抢夺需谨慎”,“抢红包”本是烘托婚礼气氛的一项流程,却不料宾客在抢红包时被马踢伤,喜事变祸事。近日,重庆市武隆区一村民冉某参加了同村村民罗某的婚礼,然而抢红包活动中,婚庆摄影部安排的接亲马匹却受惊并踢伤了他。赔偿协商未果后,冉某将摄影服务部告上了法庭。

罗某与武隆区某摄影服务部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约定由该摄影服务部提供包含接亲所用的花轿、轿夫、马匹等的婚庆服务。

婚礼当天,新郎罗某骑着由摄影服务部提供的马,接到新娘后便开始向围观村民抛撒红包。因抢红包的人群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马匹受惊,便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件祸事。冉某将摄影服务部诉至一审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两万余元。

婚庆服务部却辩称,其提供婚庆服务过程中无任何故意或过失行为,也未造成任何人受伤害,且其对所雇请的马匹和马夫均尽到了管理和警示义务。冉某不顾自身安危参与群体性抢红包导致被马踢伤的后果发生,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结合现场视频、入院陈述以及证人证言,足以证明冉某在抢红包时因离马太近而不慎被马所踢伤的情形具有高度合理性。摄影服务部工作人员未能劝阻人群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冉某受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冉某在人群拥挤中积极争抢红包,未能保持与马特别是马尾部的安全距离,亦存在过错。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及双方过错,酌定由武隆区某摄影服务部承担60%的责任,冉某自行承担40%的责任。

一审宣判后,该摄影服务部不服,提起上诉,重庆三中院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责任比例划分于法有据,亦无不当,维持原判。

Tags:红包 抢到 踢人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相关文章
栏目导航
本类热门
本类推荐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友情链接 | 收藏本站
  Copyright 2008-2018 © 珠海生活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560388882  客服QQ:2319408468 电子邮箱:2319408468@qq.com